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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信息来源:襄阳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2-07-13
索引号: 011158671/2022-18242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公开日期: 2022-07-13
标题: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文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攻坚工作筹备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环保督察整改有关要求,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必威体育平台全面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现结合市发展改革委工作职能,对照《襄阳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制订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全力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着力解决对长江保护修复的重要意义重视不够、推进长江大保护不够有力、一些重点生态环保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扎实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全力助推必威体育平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加快建设美丽襄阳,率先实现绿色崛起彰显新担当,展现新作为。

二、工作目标

严格对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按照整改目标从严、整改措施从严、整改效果从严、责任追究从严的原则制订整改任务清单,推动工作落实,确保整改问题不遗漏、任务清晰明确、措施有的放矢,确保整改任务如期完成、整改效果标本兼治,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把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作为检验领导干部政治表现、工作作风、责任担当的标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保建设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执行生态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中央和省、市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纳入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认真学习研究,统筹安排部署,落实推进措施,切实增强共抓生态环保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落实和严格执行《襄阳市委和市政府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强化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建立跟踪督导机制,完善调度、协调、督办、通报、销号等日常工作机制,加强过程控制,实行闭环管理,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二)主动作为,持续推进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长江保护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力指导推进长江保护相关工作落地落实。统筹协调并督促各有关责任单位抓好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按序时进度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围绕中央、省预算内长江保护和绿色发展专项投资计划,组织申报一批重大项目,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助力绿色发展。

(三)聚力攻坚,深入开展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整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进一步提高对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的认识,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加强对各县(市、区)项目审批部门的业务指导,严把重点生态功能区负面清单项目准入关口。积极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协调南漳县政府制定退出方案,协调南漳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各项清理措施。严格落实“两高”项目管控工作。严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准入关口,对新上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效水平是否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等进行严格审核,坚决禁止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上马,从源头杜绝新上落后产能项目;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组织对“两高”项目进行拉网式清查,建立“十四五”拟建、在建和存量“两高”项目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和台账管理。全力提升磷石膏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水平。对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立项实行“绿色通道”,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政策资金大力支持必威体育平台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同时,严把磷石膏库项目准入关口,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3公里、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磷石膏库项目。积极推进港口岸电、船舶受电等设施建设。努力争取国家、省政策资金,督促地方和企业落实配套资金,确保港口岸电、船舶受电等设施建设项目落实落地等。

(四)深化治理,进一步优化沿江产业空间布局。全面落实《国家发改委 环保部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加强对各地项目审批部门的业务指导,沿江1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化工项目和重化工园区,沿江15公里范围内禁止在园区外新建化工项目。全面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对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严把审批关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思想认识。委内各相关科室要坚持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严格按照襄阳市贯彻落实全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攻坚工作有关要求和统一部署,牢固树立全市抓好督察整改“一盘棋”的思想,进一步增强抓紧抓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发改委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王军同志为组长,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胡晓华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研究有关重大问题,解决有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资科,具体承担协调汇总工作。

(三)强化工作落实。委内各相关科室要切实把推进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相关整改任务放在重要位置,强化组织实施,定期分析研究,与其它业务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要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工作台账。要对照整改措施清单(见附件),结合工作职能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措施、可量化、能落实。

(四)强化调度机制。建立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相关整改工作定期调度机制。各相关科室根据委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按时间节点报送有关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由委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经委领导小组同意后报送市整改工作专班以及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对工作滞后或不按期报送进展情况的科室,委领导小组将在全委公开通报,并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


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28日???????




附件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


一、对长江保护修复的重要意义没有给予足够重视。(省整改方案序号2)

责任领导:张早玲

责任科室:地区科

责 任 人:杨伟

整改目标:通过学习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长江保护修复的重要意义的认识,让“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深入人心。通过谋划实施一批汉江保护修复重点项目,切实改善汉江生态环境。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分阶段推进

整改措施: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长江保护法》等,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指导推进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2.制定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必威体育平台相关问题整改方案,统筹协调并督促各有关责任单位抓好披露问题整改工作,按序时进度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2021年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必威体育平台相关问题于2022年12月底前整改到位。

3.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有关规定,严格项目审批。

4.围绕中央、省预算内长江保护和绿色发展专项投资计划,组织申报一批重大项目,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助力绿色发展。

二、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缺乏应有认识。(省整改方案序号4)

责任领导:胡晓华 陈波

责任科室:规划科、窗口

责 任 人:林琳?李义怀

整改目标:牢固树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加快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切实将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升到战略高度。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一系列决策部署,提高对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的认识,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

2.加强规划管控。在编制实施襄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市级重点专项规划过程中,把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发展重点放在保护生态环境上、提供生态产品上,逐步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

3.加强对各县(市、区)项目审批部门的业务指导,严把重点生态功能区负面清单项目准入关口,对不符合重点生态功能区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审批。

三、对自然保护地内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不力。(省整改方案序号6)

责任领导:林国梁

责任科室:能源监管科

责任人:魏道远

整改目标:南漳县自然保护地内小水电2022年底前全部退出。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配合市水利局,协调南漳县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制定水电站退出方案和落实相关工作措施。

四、湖北省近年来致力于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但“十四五”期间湖北省仍计划上马大量“两高”项目,节能降碳面临较大压力。截至督察进驻前,全省“十四五”期间拟投产达产的“两高”项目共60个,新增能耗2053万吨标准煤,超出湖北省1690万吨标准煤的“十四五”能耗增量控制目标,被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橙色预警。全省上报清单内在建或投产的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以上的36个“两高”项目中,有30个手续不全便开工建设,占83.3%,未批先建问题突出。(省整改方案序号9)

责任领导:胡晓华

责任科室:环资科

责任人:周旺民

整改目标:严格“两高”项目准入,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两高”项目盲目上马。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严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准入关口,对新上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效水平是否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等进行严格审核,坚决禁止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上马,从源头杜绝新上落后产能项目。

组织对“两高”项目进行拉网式清查,建立“十四五”拟建、在建和存量“两高”项目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和台账管理。

3.落实国家要求,完善能耗双控政策。强化能耗强度约束,总量留有弹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

五、湖北省一些部门对部分重点领域工作统筹谋划不力,相关工作进展滞后。2015年,国家有关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化肥行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磷石膏综合利用率提高到50%。但湖北省对磷石膏综合利用工作缺少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省级层面既未系统研究磷石膏综合利用工作,也未对相关地市磷石膏综合利用目标任务提出明确要求。2019年和2020年全省磷石膏综合利用率分别为21%和29%,远低于国家要求。(省整改方案序号16)

责任领导:陈波 胡晓华 张军

责任科室:窗口、环资科、工业科

责 任 人:李义怀周旺民黄斌

整改目标:积极支持企业做好磷石膏综合利用工作,大力支持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

1.贯彻落实《湖北省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加强磷石膏综合治理促进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襄办发〔2022〕11号)、《关于支持磷石膏综合利用的实施细则》(襄经信〔2020〕40号)文件精神,对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立项实行“绿色通道”。

2.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政策资金支持必威体育平台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六、近年来,湖北省在调整沿江化工企业布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优化布局仍然任重道远。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明确要求优化长江经济带产业布局和规模,严禁污染型产业、企业向上中游地区转移,但湖北省一些地方仍引进一些污染较重的化工项目。(省整改方案序号25)

责任领导:陈波 张早玲 张军

责任科室:窗口、地区科、工业科

责 任 人:李义怀杨伟黄斌

整改目标:优化沿江产业空间布局,严把产业和项目准入关。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全面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对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严把审批关口。

2.全面落实《国家发改委 环保部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加强对各地项目审批部门的业务指导,沿江1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化工项目和重化工园区,沿江15公里范围内禁止在园区外新建化工项目。

七、湖北省磷石膏库(含在用、闭库和停用)共37座,磷石膏累计堆存量达2.96亿吨,其中有18座距长江和汉江干流不足5公里,对长江水环境安全构成较大风险隐患。部分磷石膏库由于管理不到位已发生渗漏,污染周边水体。(省整改方案序号37)

责任领导:胡晓华陈波

责任科室:体改法规科窗口

责 任 人:张俊豪李义怀

整改目标:严把磷石膏库项目准入关,从源头上防止磷石膏渗漏污染周边水体。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和《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湖北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安〔2020〕5号)有关要求严把磷石膏库项目准入关口,禁止在汉江干流岸线2公里范围内新建磷石膏库项目。

八、船舶污染防治仍需加强。多个地市对船舶垃圾、污水、含油废水量底数不清,即使工作起步较早的宜昌市目前每年接收处理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含油废水量也不足产生量的5%,不到处理能力的10%。港口岸电、船舶受电等设施建设仍需加快推进,2020年全省岸电累计使用368万度,货运码头用电仅占全省岸电总电量的6.1%。(省整改方案序号47)

责任领导:朱冬林

责任单位:交通建设和战备科

责 任 人:瞿谋

整改目标:配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积极推进港口岸电、船舶受电等设施建设,按要求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积极争取国家、省政策资金,督促地方和企业落实配套资金,确保港口岸电、船舶受电等设施建设项目落实落地。

2.配合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加强检查督办,积极推进港口岸电、船舶受电等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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